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11月1日16时许,长治市上党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省道327线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突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向检查点驶来,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靠近驾驶人候某某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72mg/100ml。随后,候某某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3.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候某某竟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候某某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目前,候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李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