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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近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振华货栈岗恶意别车,妨碍安全驾驶。
经调查,当天,正值学生上学早高峰时间,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汽车由迎宾街向西环路行驶时,因怀疑前方车辆刹车减速的行为是故意的,于是超过对方车辆后采用故意刹车、变道的方式恶意别车。驾驶员来到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理时,面对对方的现场举报和道路监控画面,承认了其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驾驶员张某认识到自己这种开斗气车恶意别车行为的危险性。最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张某恶意别车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随意停车,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予以警醒。
(魏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