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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公安交警支队开展“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暨“道路交通安全法” 实施二十周年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文明山西》周刊     时间:2024-04-30      阅读数:683 次
《文明山西》周刊

  近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直属大队民辅警组织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颁布实施20周年暨 “4.30”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知晓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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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走进辖区社区、校园以“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为主题,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颁布实施20周年暨 “4.30”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辅警给广大社区人民群众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及交通安全常识,为大家送上交通安全“大礼包”,同时,引导社区群众及校园师生做好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员,了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做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和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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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走进辖区运输企业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活动中,宣传民辅警通过面对面交流交通安全知识的方式对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人及广大员工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彩页,并结合以往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讲解分析,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切实让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驾驶人及广大员意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性。同时结合辖区道路特点,警示运输公司员工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告诫大家拒绝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以及日常出行中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倡导大家人人争做交通安全宣传员,增强交通安全理念,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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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在“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即将来临之际,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走进临汾市燃气有限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交通安全宣传实践活动。活动中,民辅警通过面对面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重点讲解了饮酒驾驶和醉驾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并结合燃气公司人员道路行车实际,警示驾驶员拒绝超员和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在日常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中要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同时,民辅警邀请员工实践体验了酒精呼吸式检测程序和头盔规范佩戴演示,增强了司机师傅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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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五大队前往驻临部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20周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辅警通过面对面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详细讲解“4.30道路交通安全反思日”的由来,警示大家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拒绝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以及日常出行中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教育引导大家人人争做交通安全宣传员,增强交通安全理念,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刘慧泽 张王平)

责任编辑:刘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