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5月14日,临汾公安交警霍州交警大队走进辖区货运公司,针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辖区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强化企业源头交通安全管理,督促货运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辅警结合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耐心地讲解了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货车“盲区”“内轮差”春夏季行车等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货运车辆安全无隐患上路行驶,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从源头上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告诫货运车驾驶人“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开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驾驶人要从他人的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通过开展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驾驶人纷纷表示:“今后我们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倡导者,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慧泽 张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