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5月22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5起“驾乘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案例,并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乘车辆外出时,请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5月3日16时30分左右,一辆厢式货车沿临汾市翼城县王庄镇辛村路段与另一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因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致小型汽车驾驶人受轻伤,厢式货车驾驶人未受伤。
5月5日16时20分,在临汾市襄侯线南贾红绿灯北路段,一辆货车右转弯时与一辆小车相撞肇事,致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因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5月8日11时08分许,一辆小车在临汾市古县国道341线知青加油站路段转弯时与对向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因双方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5月9日17时50分,一辆大型汽车由东向西行驶临汾市乡宁县西坡镇赵院村路段,由于操作不当,未确保安全与小区围墙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围墙损坏的交通事故。因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只受轻微伤。
5月14日5时50分许,一辆重型货车在临汾市古县五马岭村村通路段由于拐弯时操作不当,车辆侧翻,造成车辆损坏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因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刘慧泽 张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