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文明山西网讯 10月20日,运城市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集成指挥平台,联动路面执勤警力,成功查处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大队接到市交管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号牌为晋MD***9的小型汽车已达报废标准,正在辖区运稷路行驶。接令后,四中队民辅警立即赶赴运稷路太阳路口设卡布控。10时许,在指挥中心与执勤民辅警协同配合下,成功将该车截停。
经现场核查,驾驶人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予以处罚,罚款3000元,并依法收缴该报废机动车。
(李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