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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山西网讯 4月6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三十一条,是我省首部关于违法建设治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固化了吕梁市多年来违建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着力破解违建治理和查处执法中源头“防控难”、部门“协同难”、违建“认定难”、执法“查处难”等痛点堵点问题,为该市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填补了我省一项立法空白。
《条例》明确了违法建设控制和查处的责任主体,以及先认定后处罚的查处程序;明确了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公安等部门的联动职责;明确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公共服务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等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应服务的义务和责任,等等。
该《条例》细化明确了对违建主体以及相关参与方的惩处标准,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凝聚部门合力,形成“不能违、不敢违、不想违”的良好局面,对于该市有效治理违法建设,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吕梁市住建部将进一步做细做实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推动“智慧工地”全覆盖,抓好在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和消防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巩固深化“双随机”等行政检查成果运用;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在“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举报投诉中查缺补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秦瑾 崔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