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 山西省文明办
主办 科学导报社

本报讯 近日,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山西华洋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走进晋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送头盔、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400余人参加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知危险会避险”自我防护能力,培养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交通习惯,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
活动现场,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陈占光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未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极易造成颅脑致命性损伤。
二要遵守交通信号。过马路时,要自觉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等待红灯时要站在路缘石上面等待,不得在马路上等待;绿灯亮时要走人行横道,不得在马路中间穿行。
三要遵守骑车规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
四要警校家齐发力。通过此次活动,再一次唤醒学生、老师、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警校家合力共同倡导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系好孩子成长的第一颗纽扣。
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活动现场还专门设置了三个交通安全体验区,带领学生在互动、体验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在“安全头盔保安全”体验区,交警为学生介绍了安全头盔的保护原理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手把手教学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汽车盲区要远离”体验区,民警邀请学生坐在驾驶位,用驾驶人视野,切身感受盲区的存在,并通过大车转弯实验,带学生近距离认识到了大车“转弯盲区”的危险性;在“酒后驾车要不得”体验区,民警为学生介绍了查酒驾的警用装备,同时利用酒驾模拟眼镜,让学生们感受到酒后禁驾的重要性。
(秦小强)